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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4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二手商品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185万元,首付款55万元应于签约后7日内支付,尾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现本人已按约支付首付款55万元,卖方也已交付房屋,但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临时要求加价15万元,否则拒绝配合过户。目前房屋已装修完毕并入住,但产权仍登记在卖方名下,贷款手续也在办理中。请问律师:卖方临时加价是否构成违约?本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若选择解除合同,已支付的房款和装修损失能否一并主张赔偿?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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