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经济补偿金争议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张明远于2021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5000元。该劳动合同于2024年2月底到期。合同到期前,公司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再续签,但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公司人事部门表示劳动合同到期属于自然终止,不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当事人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公司应当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现当事人希望律师帮助分析: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有权获得,金额如何计算?当事人应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否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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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