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试用期六个月。入职时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2024年7月,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我在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从未收到过任何书面警告或考核不达标的通知。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试用期工资差额?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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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