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9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Java开发工程师,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8000元。入职时公司未告知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仅在入职培训时口头提及"工作态度积极、技术能力过关"。试用期第二个月末,人事部门以"综合评估不通过,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提供任何考核材料或评估记录。我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且未依法提前通知。现希望了解: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是什么?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如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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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