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兼并收购林芝市

入职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被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去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入职时公司以“试用期流程简化”为由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期间公司未安排我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仅口头约定月工资15000元。今年6月,我因个人发展原因提出离职,公司HR表示必须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协议中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工作,否则需支付20万元违约金。目前我尚未离职,公司表示工资结算需签署协议后才能进行。我担心签署后会影响后续就业,但工资至今未结清。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必须签署这份协议才能离职和领取工资?如果签署后对我有何法律风险?我是否可以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社保补缴?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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