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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不配合过户该如何维权

发布于 7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三个月前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180万元购买一套位于城区的商品房,合同签订当日已支付定金15万元,首付款50万元也已按约定打入资金监管账户。现房屋贷款已审批通过,但卖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经多次协商仍无果。卖方此前曾暗示希望加价20万元才肯配合过户,否则将无限期拖延。本人作为买方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已实际支付房款超过三分之一,现因卖方违约导致无法按期完成交易,已造成本人另行租房等实际损失。现希望咨询律师:能否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若选择解除合同,如何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相关诉讼的胜诉把握如何?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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