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政复议金昌市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及押金退还纠纷咨询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24年6月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开设便利店。合同约定月租金8000元,押金16000元。因周边商圈调整,人流量大幅下降,经营亏损严重。2025年2月,当事人提前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但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并主张房屋空置损失。请问在提前解约情况下,违约金与押金能否同时主张?当事人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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