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国家赔偿乐山市

离职后未收到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需要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发布于 18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从一家科技公司离职,离职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不得加入同类竞争企业,公司每月支付我基本工资的30%作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然而,公司在支付了2个月补偿金后便停止支付,至今已累计拖欠6个月。我多次联系公司HR沟通补发事宜,对方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我目前已入职另一家同行业公司,该公司要求我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请问,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补偿金吗?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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