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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5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城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4年12月底,同时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现已超过约定交房日期三个月,开发商以资金链紧张、施工进度延误等理由拖延交房,且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本人因该房屋系婚房使用,已在外租房居住数月,产生额外租金支出。现希望咨询: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何认定?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租房损失能否一并主张赔偿?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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