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维权途径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个月前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入职时公司仅提供口头录用通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当事人从未收到过任何书面考核标准或绩效评估反馈。当事人认为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当事人希望了解: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哪方承担?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需要具备哪些法定要件?当事人可以主张哪些合法权益,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另外,当事人最后半个月工资尚未结算,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当事人应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