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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逾期半年,开发商拒绝赔偿违约金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城南新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并明确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标准为每日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截至目前已过去半年,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且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我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现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尽快完成交房。请问我应如何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能否同时主张逾期违约金和实际损失赔偿?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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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赵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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