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纠纷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与房东于去年6月签订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5000元,押金10000元。现因工作调动至外地,需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房东明确表示合同未到期不予退还押金,并要求当事人额外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当事人查阅合同发现,关于提前解约的条款仅约定“如需提前解约,承租人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未明确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现当事人希望了解:该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已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当事人应当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