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劳动者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1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入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25000元,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自2024年9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停止发放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共计75000元。期间本人多次向人事部门和公司高管沟通支付事宜,公司均以资金周转问题拖延,至今未给出明确的支付时间表。现本人拟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请问: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提出被迫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除工资和经济补偿外,是否还能主张其他赔偿或补偿?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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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