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赔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0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劳动合同约定月薪25000元,合同期限为三年。2023年6月中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突然通知我,以“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绩效不达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从未向我出示过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也未提供任何书面考核材料,更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当天上午通知,下午即要求我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此外,公司尚有5天年假未安排调休,也未支付相应折算工资。现希望了解:公司这种解除方式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我能否主张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如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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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