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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咨询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2023年5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8个月,工程款共计2000万元。合同签订后,我方按约进场施工,完成约60%的工程量时,发包方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暂停支付后续工程进度款800万元。我方多次催要,发包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目前工程已停工数月,我方面临材料款和工人工资的双重压力。请问律师,我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及相应违约金?是否需要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赵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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