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离婚西宁市

二手房交易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2026/7/14

需求描述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240万元购买位于城东区的住宅一套,已按约支付首付款80万元及定金15万元,剩余款项约定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后,卖方以家庭意见不一致为由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表示愿意退还首付款和定金。本人已实际搬入该房屋并支付了装修款约18万元,现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请问律师:卖方的违约行为应如何认定?我方能否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选择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徐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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