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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延长,绩效评估不透明,如何维护权益

发布于 2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前端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入职时公司承诺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薪资的80%。5月中旬,人事部门口头通知我因项目进度未达预期,试用期将延长一个月。我多次要求公司提供具体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未达标依据,但公司仅以"综合表现不够理想"为由答复。我查阅员工手册发现其中关于试用期评估的条款较为模糊,请问公司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该如何收集证据保障自身权益?如果公司后续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主张赔偿?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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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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