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新三板青岛市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并索赔

发布于 2 天前

需求描述

委托人与售房者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以280万元购买位于市中心的住宅,并按约支付了50万元首付款及10万元定金。合同约定于两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但房价在此期间大幅上涨,售房者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多次协商未果,现希望了解:除了解除合同、主张违约金外,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办理过户手续?若不能强制履行,主张的实际损失赔偿范围如何确定,能否要求售房者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