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一套总价280万元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交房标准为精装修交付。现开发商以资金链紧张、工程进度延误为由,书面通知要求延期交房一年,并提出两种方案:一是业主同意延期,额外补偿两个月物业费;二是业主退房,但仅退还已付房款,不支付任何违约金。本人已支付首付款84万元及银行按揭贷款。请问律师,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我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实际损失?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业主可以主张哪些合理赔偿?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