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需求描述
当事人张先生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入职时公司人事部门承诺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此后以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架构调整等理由多次推脱,至今张先生已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4个月,始终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但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张先生欲主动离职,咨询以下法律问题:第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时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第二,未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作为被迫离职的理由,并据此主张经济补偿金;第三,公司是否应为其补缴入职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第四,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和程序要求。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