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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争议

发布于 3 小时前

需求描述

委托人与配偶协议离婚三年,期间育有一子,现年四岁。离婚时双方口头约定房产归委托人所有,存款各半,子女由委托人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现对方以探视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主张当年房产分割显失公平,要求重新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商品房及车辆。委托人希望了解: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单方变更?对方是否有权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正常支付?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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