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今年1月,公司突然以绩效考核连续两个周期不达标为由,向我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我查阅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发现,该考核标准在去年9月才修订,而我前两个考核周期的评分方式存在争议,部分考核指标未在入职培训时明确告知。此外,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未安排任何调岗或培训机会。现公司仅同意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我希望了解:公司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2N赔偿金?绩效不达标的证据责任应由谁承担?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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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