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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履行及补偿金追索咨询

发布于 3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三年前入职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程师,入职时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公司按月支付补偿金。今年年初因个人发展原因提出离职,公司已批准但至今未支付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金。前几日收到公司函件要求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有多家同行企业有意向录用,薪资待遇优厚。本人希望了解:公司与本人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未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本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公司补发补偿金,本人是否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以及若需要维权应如何主张权利。请专业律师予以解答。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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