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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

发布于 2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考核材料或绩效评估记录。现公司仅同意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本人认为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依法获得赔偿。请问律师:公司上述做法是否违法?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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