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需求描述
本人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职务,已连续工作三年,近期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本人认为绩效考核标准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且考核周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绩效辅导或预警,直接以末位淘汰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约定月薪税前25000元,另有三万元未休年假补偿尚未结算。公司解除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亦未说明具体依据的考核数据。现希望了解:此种解除方式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人能否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如何计算?另公司此前曾调整组织架构,是否涉及变相裁员?希望专业律师提供维权方案指导。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