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在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职务,入职已满三年。上月初突然收到公司人事部门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业务合并为由,声称本人所在岗位已被撤销,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表示愿意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经查阅劳动合同,约定本人月工资标准为税前18000元(含基本工资12000元及绩效奖金6000元)。本人对公司的解除理由存在异议,认为公司并未进行真正的业务调整,且解除程序未提前通知本人。现咨询:公司的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本人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应当按照何种工资标准计算?若公司拒绝支付,本人应通过何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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