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1年3月入职现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4年3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口头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但未出具书面通知,也未说明具体理由。现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公司要求我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但未提及任何经济补偿事宜。我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年终考核均为优秀,从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请问我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拒绝支付,我应如何依法维权?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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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