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倾销补贴沧州市

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劳动者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发布于 12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入职时公司承诺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但至今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自2024年1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共计约45000元。我多次向公司人事部门讨要工资,公司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现想咨询: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能否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若公司仍不支付,我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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