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以“表现不符”辞退,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岗位,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税前18000元。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仅在转正评估时口头表示我"沟通能力不足"不符合录用条件,随后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现公司仅结算了最后半个月工资,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其他权益?盼复。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