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2年5月入职现公司,担任市场专员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按时发放工资,但自2024年10月起开始出现工资拖欠情况,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金额共计约42000元。我多次向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询问,对方均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诿。此外,公司还拖欠我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约15000元至今未发放。我现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开销,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请问律师,我能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绩效奖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