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审查运城市

试用期被延长三个月是否合法

发布于 54 分钟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工作至9月初,公司人事通知我因项目表现未达预期,需延长试用期三个月至12月底。我查阅劳动合同发现仅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并无关于延长的条款。请问公司单方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主张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部分的工资差额,以及要求公司依法为我缴纳社保?如公司拒绝,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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