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合同约定月薪35000元。自2024年6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今已达三个月,期间仅发放过一次基本生活费5000元。本人多次向人事部门及法定代表人催讨,对方均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拖延。此外,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调整薪酬结构,将绩效工资比例从30%提高至50%,导致实际收入大幅缩水。现本人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咨询:其一,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二,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主张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金及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三,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员工的工资债权如何优先受偿。望律师予以专业指导。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