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反不正当竞争鹤壁市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10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与买方在中介公司居间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280万元的价格出售自有房屋,合同签订当日买方支付了10万元定金,双方约定在6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前买方支付首付款80万元,剩余款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现买方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延期支付首付款,并表示可能无法按原计划办理贷款。我已准备好配合过户,但担心买方的履约能力不足,若买方最终无力支付尾款,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若解除合同后,我因此遭受的房屋涨跌价损失能否向买方主张赔偿?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徐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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