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提前解约,房东拒绝退还押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位于市区的一套两居室,月租金4500元,押金9000元。现因工作调动需提前解约,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房东。房东以合同约定租期未满为由,拒绝退还全部押金,仅同意退还3000元。合同中虽有“提前解约需赔偿两个月租金”的条款,但本人认为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加重了承租人责任。请问律师,该格式条款是否有效?我能否主张全额退还押金?如协商不成应如何维权?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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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