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未出具书面通知且拒绝支付工资赔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15日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转正后月薪30000元。试用期第二个月末,公司项目总监口头以“团队结构调整、岗位不再设置”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任何书面辞退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亦未依法提前30日通知。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至今未予发放。请问:1.公司仅以口头方式辞退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员工被辞退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对于拖欠的工资应当如何依法追讨,可否主张加付赔偿;4.若协商不成,劳动仲裁申请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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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