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岗位撤销”为由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仅同意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本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且应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现咨询:公司在试用期内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本人可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应为多少?是否还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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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