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不予赔偿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入职时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及薪资标准。工作满两个月后,公司以“岗位调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任何书面辞退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1.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双倍工资差额?2.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需要哪些证据支持?我能否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试用期薪资低于转正后标准80%,是否构成工资差额?目前手头仅有微信工作记录和工资转账记录,证据是否充分?希望了解后续劳动仲裁的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