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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10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了一套二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280万元,首付款84万元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合同同时约定,若买方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买方需在30日内以现金补足差额。现因买方个人信用记录问题,银行拒绝批准贷款申请,卖方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没收我已支付的10万元定金。我认为银行拒贷并非完全因我个人原因,且我已积极寻求其他贷款渠道,希望继续履行合同。请问在此情况下,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定金能否部分返还或全额退还?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林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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