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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纠纷,业主欲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责任

发布于 7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6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城东新区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然而开发商至今未通知交房,期间仅以疫情及天气等原因为由发布过两次延期通知,最新承诺的交房时间为2024年6月。目前房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内部装修和配套设施尚未完成。本人因购房已将原有住房出售,目前租房居住,产生额外租金支出约6万元。现希望咨询:能否以开发商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若继续履行合同,可否主张延期交房期间的违约金及本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赵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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