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赔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仅口头说明会进行综合评估。7月中旬,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结束前两天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我认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未在入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录用条件;第二,试用期考核标准不明确,且未经客观公正的评估;第三,公司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解除合同存在规避法律责任的嫌疑。 现希望了解:1.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法;2.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