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及违约金支付争议
需求描述
本人于去年6月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约约定租期至2027年6月届满,押金为三个月租金。现因个人家庭原因需返回老家发展,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遂于本月初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方回复称需支付剩余租期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拒绝退还押金。经查阅合同条款,关于提前解约的违约金约定表述较为笼统,未明确具体计算方式。请问律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我方是否需承担全部剩余租金?押金能否要求对方退还?若协商不成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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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