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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金条款争议咨询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5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总价280万元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同时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条款为每日总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现开发商以疫情及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为由,通知我交房时间将推迟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逾期约18个月。我查阅合同发现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较为笼统,开发商也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我具体情形。我认为开发商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但不确定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想咨询律师:1.开发商主张的不可抗力免责是否成立;2.若主张违约金,具体应当如何计算;3.是否还有权要求其他赔偿。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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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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