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单方延长,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Java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税前18000元。入职时公司以项目进度为由口头通知试用期延长一个月至9月底,期间工资标准不变。9月中旬,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达标”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仅同意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本人认为工作期间一直正常出勤且完成指派任务,从未收到任何书面考核不合格通知或绩效改进计划。现咨询:公司单方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本人可主张哪些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代通知金及试用期延长期间的工资差额?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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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