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及补偿金发放争议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张晓峰于2024年3月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岗位离职。离职当日,公司要求其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同行业工作,公司承诺每月按其离职前工资的5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公司仅按时支付了两个月补偿金,自第五个月起停止发放。当事人因生活压力于今年8月入职同行业另一家公司担任技术总监,原公司知悉后立即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从现公司离职,并依据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当事人对此感到困惑,希望咨询: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在停止支付补偿金后,该竞业限制条款是否仍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如需维权应如何应对?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