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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9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房屋于2024年3月交付,并明确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以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为由,实际于2024年8月才通知收房,逾期近五个月。合同中约定逾期超过6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现开发商仅同意按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支付违约金,不愿按买受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律师,我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应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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