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赔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张明远于2019年3月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月薪税前28000元。2024年9月15日,公司以“业务战略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为由,向我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将于2024年10月15日解除劳动关系,仅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N+1(约9.8万元)。我认为公司实际是选择性裁员,同部门另有两名员工未受影响,且公司在解除前未与我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也未提前30日通知。现希望咨询:1.公司这种解除方式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如构成违法解除,我能否主张2N赔偿金;3.针对未发放的2024年度绩效奖金(约5万元)及未休年假折算工资,应如何主张;4.后续维权应采取劳动仲裁还是其他途径。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