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项目组调整"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本人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主管好评,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公司仅口头告知解除事宜,未说明具体理由,也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或考核记录。目前公司尚未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入职新单位。 请问: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公司存在程序违法,应当如何维权?可以主张哪些具体的赔偿项目?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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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