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自诉安康市

网购商品质量缺陷致人身损害,卖家平台责任划分问题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两周前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养生壶,收货后正常使用过程中壶底突然脱落,热水溅出导致本人手臂二级烫伤,就医花费共计3200余元。事故发生后本人已向卖家客服投诉,卖家以“已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仅提出给予50元平台优惠券作为补偿。平台客服则表示平台仅为网络交易撮合方,不对商品质量承担责任。经查阅该商品评价,发现近期另有两名消费者反映同类质量问题。本人希望了解:网购商品因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消费者是否可以同时向销售者与网络平台主张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电子商务法》,卖家与平台各自应当承担何种责任?若双方均推诿不承担责任,消费者应当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否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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