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5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业务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也未说明具体考核依据。经查,公司并未建立正式试用期评估制度,亦无我签字确认的考核不合格记录。现公司仅同意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本人希望了解: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是什么?公司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我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如协商不成,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