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职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现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达标"为由,在试用期即将届满前三天向我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未出具任何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评分依据,仅口头告知工作表现不符合预期。我查阅员工手册发现公司未规定具体的试用期考核制度,也未曾收到任何书面形式的考核反馈。现咨询: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的差额能否要求补足?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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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